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下半年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发稿时间:2017-10-12 09:45浏览次数: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自考办:

我院学位申报工作将于2017年11月下旬-12月进行。各学习中心、函授站、自考办按照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严格审核学位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学位相关资料报送我院,过期不予受理。

一、申报对象:2017年1月、7月毕业的网络、成教本科学生,2017年6月毕业的自考本科学生,其他时间毕业的学生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各项要求(请各点认真阅读)

1按照样表认真填写。审批表、毕业证复印件、学位外语等纸质纸料分类整理不得相互夹在其他表中。各类资料顺序与表三一致,不符合要求材料拒收。

2、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正反A4打印装订) 。注意审批表中的各项时间、各点盖章处盖章、正确填写好学位授予类别(见专业名称与学位授予类别对照表)。本次校学位委员会授予次数为六十四次

3、两寸蓝底电子照片、两寸纸质照片一张 (电子照片要求:JPEG图像10kb,210*150,用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表三中的一致,数量一致)。

4、对获取外省学位外语合格的学生,站点在汇总表三表二时,必须与其本省学位办盖章纸质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中出现先后顺序一致,并在学位办纸质的合格名单上标上与表三表二中一致的顺序号,以便湖北省学位办查找。单个的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证,站点经办人在本省学位办网站上查询,查询件上需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

5、用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来申报学位的所有学生,必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成绩单真假,并报送查询件原件、复印件(A4纸)、和四级成绩单复印件(A4纸)。查询时务必记下登陆名称和登录密码,以便省学位办审核真假。站点汇总做好excel表,表上信息务必与四级成绩单上一致,任何一项信息有误,核查不到就会认定为假,直接返回本校。时间错过了,学位办也不再受理。

6、申请学士学位名册表二、表三的电子文档 (只需用A4纸打印表二并盖章) 。

7、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8、表三中四六级成绩单编号或外省的学位外语合格编号不用填写。

9、申请学位的成教网络自考学员必须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三、所有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真实所造成的后果由各学习中心、函授站、自考点及本人承担。所有相关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上信息一致,否则学位数据无法上网。学位数据一旦上网后我校无权更改,请各学习中心及函授站、自考点认真核对数据。

附:

联系电话:027-67883432 联系人:陈燕 邮箱:944846906@qq.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大红鹰论坛(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430074

大红鹰论坛(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0月10

2017年下半年申报学位表格.rar